世纪证券金融产品或服务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金融产品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准入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金融产品的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并请根据您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投资者),慎重决定是否参与金融产品投资。同时,因金融产品设计、运营和委托人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产生的责任由委托人承担,我公司不对金融产品合同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投资者从事金融产品投资存在如下风险:
1、【市场风险】由于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周边国家、地区宏观经济环境、周边金融市场的变化和供求关系等因素,存在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
2、【准入风险】投资者须符合相关金融产品投资的相关条件,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禁止从事金融产品投资的主体。否则,投资者存在被取消投资者主体资格并因此遭受损失的风险。
投资者须对所提交的各类文件、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如提供不实或伪造材料,投资者存在被取消金融产品投资者主体资格并因此遭受损失的风险。
3、【信用风险】投资者购买或持有金融产品时,存在因金融产品合同当事人违约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投资者进行金融产品投资时,存在因金融产品流动性不足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5、【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关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存在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
6、【其他风险】该类风险包括由于金融产品合同当事人内部控制不严导致的违法违规风险或违约风险、技术风险、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和投资者操作不当导致的风险等等,均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
特别提示: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金融产品投资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金融产品投资前,应认真阅读金融产品说明书以及相关业务规则,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金融产品投资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